您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 >> 市级政策法规 >> 新闻详情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庆宁寺等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 来源:市人民政府 | 专栏:政策法规

阿鲁科尔沁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宁城县、红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与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赤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庆宁寺等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划定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划定公布的保护范围,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管理与保护,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6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保护范围信息表

序号

旗县区

名称

时代

公布批次

保护范围

1

克什克腾旗

庆宁寺

市保第二批

以文物所在院落院墙最外缘作为保护范围。

2

红山区

 

鲁班庙

 

市保第四批

大殿本体东北角为基点向西外延23米,向南外延11米,为保护范围。

3

林西县

清真寺

市保第四批

以文物本体边界为基准:向东外扩19.5米,向南、西北各外扩2米,为保护范围。

4

宁城县

普祥寺

市保第五批

围墙以内,南北约54米,东西约36.5米,为保护范围。

5

宁城县

石头老爷庙

市保第五批

围墙以内,南北长59米,东西宽30.70米,为保护范围。

6

阿鲁科尔沁旗

坤都庙

市保第五批

辩经殿中心南北长50米,西30米,东至东外围墙,为保护范围。

 

相关解读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庆宁寺等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人民政府 | 2026-07-10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