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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赤政办字〔2019〕3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栏:政策法规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字〔2019〕34号)予以废止。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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