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政办字〔2021〕13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肉牛生产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8个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13号)》中的《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21〕13号)宣布失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上述两个文件停止执行。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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