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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 来源: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栏:诚信建设工程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我局决定从202642日开始,对区本级用人单位2025年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元宝山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增加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二、评价内容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查处等方式进行。

四、评价标准和等级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一)评为A级。

1.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2.被评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

(二)评为B级。

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

(三)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评价时间和步骤

此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2026320430日)

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接受初步审查。

二)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202651日至531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202661日至620日)

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

六、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须据实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协商通过制度材料;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少于3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含入职至今的初始、续签合同资料;年内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相关材料);

4)2025年汇总全年用工情况的职工花名册(包括年内新入职、离职员工);

5)20256月份、11月份的员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须含法定节假日工资表),年休假执行记录(含休假计划、休假记录);

6)20251月份至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复印件,工伤事故认定及相关赔偿金支付资料;

7)实习生名单及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

8)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

9)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相关资料。

七、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于20264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书面审查及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二)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对拒不参加诚信评价、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书面审查不合格或守法诚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报送地址: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铎张佳伟  联系电话:5851369

(四)相关文件下载地址: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劳动保障综合业务微信群。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供稿: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

编辑:办公室

审核:张迎军

总审:刘翔鹏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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