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标委”)是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起,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7年9月正式成立,主要负责推进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标准化工作。为了进一步充实信标委的专家队伍,提高信标委的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增补信标委委员,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征集信标委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在本领域、本行业作出过积极贡献,熟悉本行业信用理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等工作;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能够遵守信标委章程,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支持参与信标委活动的在职人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以及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信标委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经主管部门审议后确定信标委增补委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批准后统一颁发聘书。
5.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区407B
邮 箱:nmgzzqxbw@126.com
联系人:冯艳婷
电 话:0471-665936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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