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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22MA13TYL494
法定代表人: 郭敏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左交罚(2026)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案
违法事实: 2026年3月11日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收到内蒙古省级治超平台关于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蒙DC4196(蒙DN415挂)号车因违法超限运输被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查处抄告。2026年3月12日,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蒙D69046、蒙D88446、蒙D72810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查处。经调查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发证日期为2024年3月7日,在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该公司共有22辆车,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企业货运车辆总数的22.7%,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给予赤峰市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 (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7
处罚机关: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2011574878D
数据来源单位: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422MB1B32709M
备用字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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