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恒品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802MABW16585U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翁交罚案(2025)第0010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内蒙古恒品建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案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13日,翁牛特旗执法人员接到市执法支队电话:S206线K492+700米处有跨路过线施工;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S206线K472+300、K472+595两处正在跨路过线施工;2025年11月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S206线K486+049处也在进行跨路过线施工,后续在巡查过程中,陆续发现有跨路施工作业的地点,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工,办理许可手续后继续施工。经过调查,承担跨路过线工作的单位是内蒙古恒品建设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的询问,该公司自2025年5月份开始承担翁牛特旗生态治理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越省道过线任务,施工地点是沿S206线(翁旗段)由南向北分标段进行,总计14处跨路过线施工现场,其中11处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另外3处没有进行施工作业,该公司跨路过线施工作业跨越公路过线长度是14米,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6
处罚机关: 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6011582341B
数据来源单位: 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6011582341B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