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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21MAECD25D82
法定代表人: 顾泽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松财购(2025)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违法事实: 2025 年 08 月 19 日,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限制从业
处罚内容: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5990元(大写金额:伍仟玖佰玖拾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罚款金额 (万元): 0.59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1
处罚机关: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04011570842Q
数据来源单位: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0401157084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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