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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林右旗康平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3MB15040084
法定代表人: 朱学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林右旗医保处字2025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违法事实: 自治区飞检组抽审巴林右旗康平住院患者病历时发现,12名患者有相关X线摄影及CT检查收费及报告,但影像系统中无相关记录,存在虚构服务项目问题;该院未采购“血液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CK-MBass)测定试剂”,开展“血液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CK-MBass)测定”,存在虚构服务项目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退回医保违规基金1774.47元,并处3.5倍罚款6210.65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 (万元): 0.62106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0
处罚机关: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3MB15040084
数据来源单位: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3MB1504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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