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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朝阳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42346036063X2
法定代表人: 李海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林右旗医保处字2025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理疗记录单收费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39条。
违法事实: 患者庞某某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0日在该卫生院住院,其病历中无理疗记录单,存在无理疗记录单收费问题,涉及医保金额492.66 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退回医保违规基金492.66元,并处1.5倍罚款738.99元的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0.07389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6
处罚机关: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3MB15040084
数据来源单位: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3MB1504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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