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赤峰松山区申李窑鸡王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0404MAG16A4L4H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蒙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赤松市监强制[ 2026]19003
行政强制理由: 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
行政强制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3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卤香素菜拼盘(香辣)1盒(生产日期2026年5月15日,保质期5天);卤香毛豆(香辣)2盒(生产日期2026年5月15日,保质期5天);卤香藕片(香辣)3盒(其中,生产日期2026年5月15日,保质期5天,2盒;生产日期2026年5月14日,保质期5天,1盒);窑鸡翅尖,5份(其中,生产日期2026年5月14日,保质期4天,2份;生产日期2026年5月15日,保质期5天,3份);窑鸡爪1份(生产日期2026年5月15日,保质期4天)
行政强制结果: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6/05/21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6/05/21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6/07/04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机关代码: 11150404341374131W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5040434137413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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