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红山区大铭厨卫电器经销处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0402MA0QUYFA4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云峰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赤红市监强制〔2026〕11号
行政强制理由: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3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扣押涉案的家用燃气灶具7台
行政强制结果: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6/02/06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6/02/06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6/03/05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机关代码: 111504020115661578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50402011566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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