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429797150865E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玉良
裁决种类: 侵权纠纷
是否终局裁决: 法定终局裁决
裁决内容: 被请求人(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的制造、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裁决事由: 请求人(王志宝)就其“酒瓶(2)”专利(ZL201530402729.7)与被请求人的专利侵权纠纷,向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裁决日期: 2023/11/02
裁决机关名称: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决机关代码: 111504003185309410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50400318530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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