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赤峰丽文电线电缆经销处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0404MA0P0DBEXD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秀丽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赤松市监强制〔2025〕5018号
行政强制理由: 当事人销售的由北京鑫普伟业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S 2×2.5mm²,生产日期2014-3-8)经抽样检验,导体电阻(20℃)项目不符合JB/T8734.3-2012标准,依据《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赤峰市松山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3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S 2×2.5mm²,生产日期2014-3-8)75米
行政强制结果: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5/12/03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5/12/03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6/01/02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机关代码: 11150404341374131W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5040434137413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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