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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梨树县白小龙道路货物运输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22MADGF3BU0J
法定代表人: 白晓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左交罚(2025)0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梨树县白小龙道路货物运输户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案
违法事实: 2025年08月23日00时20分,由交警将吉C4G967(吉C95F6挂)号车引导到赤峰市巴林左旗 G305 线一级路交通物资储备库公路超限检测点,执法人员发现郑洪军驾驶吉C4G967(吉C95F6挂)号车,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经勘验发现吉C95F6挂号挂车道路运输证尺寸 13950*2500*1550mm,与已取得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廓尺寸不一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梨树县白小龙道路货物运输户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 (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27
处罚机关: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2011574878D
数据来源单位: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422MB1B327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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