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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北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1692075133Y
法定代表人: 范福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应急罚决﹝2025﹞002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法事实: 现场作业人员秦东方未持有焊接(切割)作业证却从事焊机切割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场作业人员秦东方未持有焊接(切割)作业证却从事焊机切割作业
罚款金额 (万元): 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09
处罚机关: 宁城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9761055698X
数据来源单位: 宁城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042976105569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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