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冻结账户受限制 主动还款求解除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1423

“我要找潘法官!现在我已归还了全部借款,请快帮我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吧!”1月14日,林某急忙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神情焦急地要见执行法官,请求解除银行账户。

  2017年11月,林某因石材生意资金周转不足,向李某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并出具借条一份。届期,经李某多次催讨,林某均未归还借款,无奈之下,李某将林某诉至法院。

  为防止林某提前转移其名下财产,李某向法院申请对林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经过执行法官运用查控系统平台查询,发现林某名下在某银行有部分存款可以偿还李某借款。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林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因林某是生意人,平常需要用银行账户,当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受限,无法使用银行账户后,这下林某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随后,他急忙来到法院联系上执行法官要求马上还款,并请求立即解除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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