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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决定数字经济发展速度、质量、水平和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是党中央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决策,意义重大而深远。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畅通经济循环;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的重大作用;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对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而言,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来鼓励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并有效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自觉形成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在不断涌现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之间互动关系的不确定性较强,不断呈现新特点新趋势、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使得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持续凸显。可以说,营商环境优不优,直接决定着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水平和空间。

  数字经济发展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融合嵌入到三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活动、各类企业经营之中的,其相应的营商环境也是多元化的。因此,更好优化数字营商环境,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总的来看,数字营商环境可以概括为线上营商环境、线上线下互动环境以及整体营商环境三个层面。优化数字营商环境,需从有力推动线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市场公平竞争以及推进整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层面入手。

  高度重视线上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独特的线上市场及线上营商环境逐渐形成。在线上市场,数字平台是较为强大的参与者,在占有市场资源上有较大优势,并重塑了许多产品和服务市场的运行模式。加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这些数字平台在发展规模和速度以及市场权利等方面都比线下交易平台更具优势,已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存在形式。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条件下,数字平台成为重要的营商环境参与主体,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部分数字平台获取了较强的市场准入权。许多企业不仅要进入市场,而且要进入平台,而能不能进入平台,则由平台来决定。数字平台基于强大优势,在发展中制定了很多不同于线下市场的规则,使得线上市场的分工更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新职业不断涌现和壮大,数字平台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角色凸显。数字平台准入权和平台上的经营规则,对线上营商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仅仅关注传统的营商环境已经不能充分契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线上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有力营造线上线下互动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线上经济活动在形成独特线上市场的同时,也对线下企业的营商环境产生影响,很多传统企业面临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新竞争手段的挑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存在激烈竞争,甚至可以说,线上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超过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成为各行业竞争的主要内容。例如,电子商务与实体商场、网约车与出租车之间的市场竞争。这些都在不断改变线上线下的企业分布、行业分布以及市场竞争结构。与传统企业不同,数字平台一旦在某个方面建立起垄断地位,就会迅速扩展到其他领域,其涉及的范围和行业都非常广泛,并且能够利用平台的技术和数据优势,发挥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这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线下市场的营商环境。

  对此,需更好统筹优化线上线下市场竞争生态,将行业规范与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相结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凡是数字经济涉及的行业,其业务也应遵守该行业的基本规范。同时,提高大型平台兼容性,鼓励线下企业将业务拓展至线上市场。发挥核心企业的关键带动作用,携手中小企业融入数字化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有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着力优化整体营商环境,提高各行业运行效率。线上经济活动以及线上营商环境,不仅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对线下市场产生影响,其本身也已成为整体营商环境的一部分。因此,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对数字经济发展也大有裨益。

  数字经济是一种综合性生态系统。数字经济与工业、农业、服务业不断融合、相互渗透,应用数字技术的各类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也能直接体现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例如,线上市场和线下市场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已经出现数字平台设立实体店、实体店在线上开设商铺的双向融合局面;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的融合持续加深,按需定制等个性化生产模式快速发展;部分大型电商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已贯通供需两侧、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涉及诸多产业和领域。因此,无论是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角度看,还是从产业链配套、联动和协调发展角度看,数字经济的更好发展都离不开整体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营商环境面临重构,新的营商环境又对市场竞争格局和全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对此,需加强规范,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要完善线上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通过优化线上营商环境和线上市场体系建设,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在事前作出规范性引导。特别是要完善数字平台垄断的认定标准,建立符合平台发展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更好发挥数字平台的自治作用,更大发挥其自主监管的主动性。

  二是要利用数字经济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建议将数字经济监管纳入“放管服”改革框架,从事前准入便利化转向事后监管规范化。通过加强事后监管提高数字经济合规性要求,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的重要途径。同时,可借鉴线上市场的有效做法,优化线下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数据确权、流通、交易、要素分配、安全等方面作出更细致的制度规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平衡好产业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发挥好数据作为现代产业主要生产要素的作用。(作者闫  坤 刘 诚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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