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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纳入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名单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地方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部门联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形成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我市共有2个项目纳入储备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公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1

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提升项目

赤峰市红山区

2

赤峰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二、监督部门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公示时间
    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科  杨柳依

    联系电话:0476-8332505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以PDF格式发送至cfshk647@163.com。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附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逾期或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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