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发改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与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坚持集体研究。组织召开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落实《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赤峰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赤司字﹝2023﹞30号精神,制定印发《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为述法主体,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三是坚持集体学习。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公务员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述法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法治工作理念,积极拓展法治工作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中平稳运行。四是坚持集中推进。对涉及党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对于全面依法治国、治区、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全面扎实推进。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取消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全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审批”。行政审批科全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办理、办结并出具批复。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无任何前置条件,当日办结。审批、核准需要由我委办理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等前置条件的,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同步受理,同步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加速政务服质量提升。完善了“不见面、马上办”的42 项服务事项,并根据“两优”工作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解答、优化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及时响应、解决相关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一网”审批模式。目前,在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备案项目7202条,切实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制化政务环境。
(三)持续推动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着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条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形成工作台账,定期调度上报。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市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各级政府部门数据库,实现部门全覆盖。各部门录入的涉政府部门失信数据,可全网查询。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根据自治区8月、9月份各盟市“双公示”报送情况的通报反馈,赤峰市在上报数据体量较多的基础上,合规率达到100%,迟报率、瞒报率实现双归0,总体报送质量位于自治区各盟市前列。三是强化公开,以制度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利用“三务公开”公示板、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深化“五个大起底”行动。“五个大起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改委全力推动“待批项目审批”和“半拉子”工程台账销号工作,截至目前,台账涉及的502个待批项目和56个补批项目,已全部办结、销号;纳入台账的26个“半拉子”工程,已全部盘活销号,比自治区专班要求的时限提前三个月完成全部销号任务。
(四)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内容,同时,印发文件,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旗县区全面梳理正在运转的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逐一对照。凡是与清单不符、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原则上一律清理取消,并认真填报负面清单清理情况汇总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进行公平竞争。经全面、认真、细致梳理,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与清单不符、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五)着力加快政务诚信建设
严格落实《全国失信惩戒基础措施清单》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依法全面推行失信惩戒,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投标、资金扶持等行政事项中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满意度办结度不高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提醒相关部门提升工作水平。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一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截止目前全市建立4个国家级、12个自治区级粮油价格预警监测点,布设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85个、粮食应急加工网点16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11个、粮食应急储运企业13个。2023年7月27日以政府名义印发《赤峰市粮食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召开粮食应急演练培训,截至目前已有12个旗县区以政府名义印发旗县区级粮食应急预案,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粮食应急网络。二是建立完备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升物资储备效能。编制《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第四版)》《赤峰市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并完善医疗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物资储备效能。成立工作机构、构建工作体系。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卫健委等为成员单位的物资保障组。同时,下设六个工作小组、两个重点工作推进专班,构建由物资保障组统筹协调,各小组、专班、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信息通畅、响应迅速、运转高效、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按照市双联办统一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了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为随机抽查执法主体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发改委监管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同时,在逐项明确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的基础上,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将非涉密的检查及处理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监督,有效提升了监管效力,减少了对企业正常运行的干扰。
(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普法计划》,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化做好本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一是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围绕我委工作职能,在重要时间节点,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线上宣传和组织普法人员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专业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用法水平。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宣传。抓住“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推进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年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贡献了发改力量。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23年,市发改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全市发改系统专业人才缺乏,力量配置不够优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普法宣传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方式不够,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专门人才,充实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力量,着重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同时,认真总结“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成效,不断推进法治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