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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5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6-8348988

   联系地址:赤峰市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A745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区存在高耗能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即违规开工建设问题,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完善节能审查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工停产,强化常态化节能执法监察,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督察发现,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对用能单位节能验收及节能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未验先投问题。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2×80兆瓦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于2022年以来陆续投入生产,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完成节能验收,涉及能耗42.8万吨标准煤。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翁牛特旗、宁城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全面梳理涉改项目情况,分类推动整改;强化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对翁牛特旗和宁城县2022年陆续投入生产但未完成节能验收的6个项目,按照权限完成节能验收。

2.加强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定期调度自治区、市级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及时将自治区级节能审查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备案。

完成情况

1.督察组明确指出的6个项目中,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2×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一期工程)项目、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赤峰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法年产5万吨1,3-丙二醇建设项目、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年精加工钢渣80万吨项目、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新建22万吨饲料厂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成节能验收;内蒙古弘和膨润土加工有限公司年扩建50000t食品级活性白土和新建500000t超纯石英材料项目已停产,翁旗发改委出具《关于翁牛特旗内蒙古弘和膨润土加工有限公司年扩建50000t食品级活性白土和新建500000t超纯石英材料项目节能验收整改情况的说明》,后续将持续对该企业开展动态监控,确保企业复工生产前完成节能验收。

2.市发改委加强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制定印发《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整改专题会,定期调度自治区、市级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及时将自治区级节能审查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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