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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资〔2024〕40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发改委及财政厅下达到赤峰市5个旗县2024年部分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任务投资3092万元,现公示如下:

阿鲁科尔沁旗758万元、巴林右旗765万元、翁牛特旗314万元、喀喇沁旗599万元、宁城县656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公告单位: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6-8820696或12317

电子邮件:fgwdqjjk@163.com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赤峰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

中央预算内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旗县区

资金来源

总投资

最低发放劳务报酬


赤峰市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3092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1

阿鲁科尔沁旗

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直接下达)

758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2

巴林右旗

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直接下达)

765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5

翁牛特旗

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直接下达)

314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5

喀喇沁旗

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直接下达)

599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6

宁城县

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直接下达)

656

不得低于中央投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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