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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围绕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龚明珠作主题发布,副主任马文回答了记者提问

    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主题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龚明珠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文,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官君山回答了记者提问。

    龚明珠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和重点民营企业党委,旨在强化统筹、协调、调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和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地。从发展改革委承担的职能出发,龚明珠提出三方面的工作要点。

    一是服务要更有温度,实打实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把“服务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民营经济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走访服务企业各项活动,与民营企业勤接触、多交流,真正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人、广联资源的牵线人、保障服务的贴心人。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限制过多、办事繁琐、融资困难、政府失信、拖欠账款等一系列关切和诉求,我们将耐心倾听,有哪些困难和担忧,就实实在在地解决,更要理直气壮的为之撑腰。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礼遇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暖心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

  二是支持要更有力度,千方百计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更大空间。我们将坚持适度超前、务实管用的原则,加快制定《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并出台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文件,在统筹国家政策走向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民营企业家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一些突破性、超常规举措,真正让企业感到解渴、管用,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机遇、搭建更广阔舞台。

  三是办事要更有效率,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安商亲商的浓厚氛围。我们将充分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破除“准入难”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准营难”,进一步统筹全区民营经济工作和重点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协调解决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我们将定期开展民营经济服务效能评督,建立指标体系,对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落实民营经济政策情况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水平进行量化评督,确保惠企政策一一落实,企业诉求一一办结,让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

    在回答记者关于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文表示,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立足于更好发挥“统”和“督”的作用,已围绕职能职责谋划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政策有效性。我们已着手谋划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充分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争取尽快纳入自治区立法计划。同时,正在加快研究起草一个民营经济政策文件,这一政策文件直面问题,通过适度超前、务实管用的创新性举措,进一步夯实促进公平竞争的制度根基,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作用,由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协调解决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每周固定一天,作为服务重点民营企业接待日,开展“免预约、零距离”服务,努力做到重点民营企业的困难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在蒙企通平台开通自治区重点民营企业服务专窗,企业提交的诉求直达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三是助推我区民营企业提升发展水平。本着“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的方式,指导重点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实施“蒙企研”“蒙企行”“蒙企服务工作站”等一系列合作交流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区内外企业进行商业交流,拓展市场提供服务,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参与跨区域经济合作;持续做好自治区民营企业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服务工作站,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交互、商业服务和解决困难的有效渠道,全力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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