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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印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鄂尔多斯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先后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始终将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作为推动物流业网络化运作、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强化物流业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的关键举措,全力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一、编制规划方案,强化工作统筹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全区在“十四五”时期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总体布局,将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与我区“建设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保供基地”等党中央赋予我区的重要任务相结合,拟围绕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进一步畅通向北开放国际物流通道,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与国际物流干线相衔接,更好发挥我区农畜产品以及能源和战略资源产品优势,为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及我区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制定落实方案。2022年以来,相继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现代物流业2022年行动方案》《自治区级物流枢纽、自治区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具体工作方案,从枢纽网络构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培育以及枢纽基础设施补短板、物流要素资源整合、物流规模化运营等方面,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三是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印发工作通知等方式,指导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及拟申报国家物流枢纽的承载城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优化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强化用地、融资等方面政策支持;通过实地调研及召开工作对接会等方式,及时发现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培育中存在的不足并积极研究解决,同时指导各枢纽所在盟市进一步发挥自身产业优势,依托国家物流枢纽“金字招牌”打造独具特色的枢纽经济。

二、加大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建设

一是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方面,指导已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的盟市,对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的支持方向积极做好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储备工作,加快完善前期手续,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方面,在安排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盟市资金时,将国家物流枢纽、自治区级物流枢纽作为测算因素,对所在盟市适当提高资金规模。二是加大金融支持。一方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要求,积极组织有关盟市及枢纽运营主体申报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支持;另一方面,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国家物流枢纽产业特色及功能布局,以农产品流通为重点,对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中农畜产品流通类项目、冷链物流类项目、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贷款3个主要支持方向,提供周期长、利率低的政策性贷款支持。

三、立足物流枢纽,发展枢纽经济

一是强化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开展《北向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挖掘中蒙俄以及中欧之间国际经贸合作潜力,结合国内外市场需求、资源分布,通过提升中欧班列中通道和国家物流规划中“二广物流大通道”等国家级干线物流通道的运输能力,同时增强我区国家物流枢纽在干线通道上货物集结、产品加工等方面的节点作用,进而提高以蒙俄资源型产品、国内轻工业品为重点的各类产品进出口规模,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为提升国家向北开放能级提供支撑。二是进一步发挥物流支撑作用。通过物流降本增效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2022年全区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值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区进口货物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7.8%,增速较2021年提高1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3.5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的指示要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与落实,持续推动全区各类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运营,指导相关盟市加快增量枢纽培育进度,为我区构建内外联通、经济便捷、智慧高效、融合联动的现代物流体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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