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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三十条政策措施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字〔2024〕379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是继国务院《意见》后又一项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支持我区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若干政策措施》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衔接国务院《意见》主要内容,提出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保障措施等7方面30条支持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若干政策措施》纳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政策落地工程”,与国务院《意见》和《两张清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快研究制定部门落实方案,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上下联动和沟通汇报,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用足用好用活有利政策,强化宣传引导,加快推进政策红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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