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集体研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落实并研究审议《赤峰市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确定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为述法主体,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集体学习。委党组中心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公务员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述法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法治工作理念,积极拓展法治工作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中平稳运行。三是集中推进。对涉及党中央、自治区及赤峰市委、市政府对于全面依法治国、治区、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一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审议,不断推动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公正合理。二是坚持重大问题法规科室全程参与。将法规督导科负责人列为委党组会议固定列席人员,全程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部署,并对决策程序、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推进重大问题公众参与机制。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专家集中评审、跨部门联审、公众听证会、社会公示等多种方式,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广开言路、广纳民智,使重大行政决策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三)严格落实“行政三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力推进权力清单梳理。按照赤峰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对涉及市发改委2022年行政许可法/<法律名称错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事项清单再次进行集中梳理。截至目前,共确认各类行政权力14项,其中行政许可法/<法律名称错误>4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奖励1项,并严格按照梳理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法规督导科对相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进行监督,并开展法制审核。年初以来,对已做出的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批先建等5次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及案卷制作归档等方面,提出了法制审核意见,完善了执法程序,确保了处罚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区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且后果轻微的,适用简易程序,在达到行政处罚教育目的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或企业的过度干扰。要求相关执法工作须由2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开展,并且按照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持续树立发改委文明执法形象。
(五)严格落实全面推动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着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条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形成工作台账,定期调度上报。目前,市发改委共确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公布负面清单制度等细化任务,已完成市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大厅“蒙速办”APP以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线查询“黑、红名单”信息、实现联合奖惩等重点工作,完善了自治区及本级联审部门“一网受理、一码通办、并联办理”架构,将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着力解决了行政权力“重下放、轻监管,放得下、接不住”等问题。
(六)全面落实公布负面清单制度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内容,同时印发文件,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旗县区全面梳理正在运转的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逐一对照。凡是与清单不符、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原则上一律清理取消,并认真填报负面清单清理情况汇总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进行公平竞争。经全面、认真、细致梳理,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与清单不符、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七)全面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按照诚信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指导、印制、发放公务员诚信手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作为市直各部门反向扣分指标,将重大失信事件列入各旗县区反向扣分指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目录条例归集、公示社会信用信息。截至10月底,累计归集并向社会公示红黑名单。企业水电气等各类信息24.8万余条。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信用赤峰”网站设立信用修复流程专栏,设立咨询电话。目前,已累计完成信用修复件初审92件,已通过国家审核并移除失信名单43件。
(八)完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按照市双联办统一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了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为随机抽查执法主体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发改委监管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同时,在逐项明确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的基础上,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将非涉密的检查及处理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监督,有效提升了监管效力,减少了对企业正常运行的干扰。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粮食收储、电力监督检查工作中,以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彩页、以案释法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煤矿企业、粮食收储企业、电力企业等“所属行业”普及《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赤峰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常见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煤矿企业、粮食收储企业、电力企业的法治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及主体责任意识,克服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麻痹大意、粗心马虎,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月13日至19日,围绕“绿色低碳,节能先行”的活动主题,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工作,取得较好的活动成效。
(十)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法规督导科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对委机关科室起草、拟定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上行文、下行文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制定主体、权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年初以来,共审查文件及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3份次。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市发改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在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全市发改系统专业人才缺乏,力量配置不够优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普法宣传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方式不够,宣传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专门人才,充实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力量,着重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同时,认真总结“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成效,不断推进法治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