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11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

《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各旗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机制,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自治区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现转发给你们。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4]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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