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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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 煤改电取暖、赤峰市优惠政策 |
信件编号: | 20190813b4ab [已办结] |
发件人姓名: | 陈联章 |
提交时间: | 2019-08-13 |
邮件内容: | 主任你好:我们是刚刚进入赤峰市企业,主要是响应国家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大气污染,清洁新能源煤改电取暖项目。现在了解到内发改价【2017】1562号文件,感觉峰谷电价优惠不是太明显。想在具体了解一下赤峰市还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或扶持政策,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推进该项目。谢谢! |
答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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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者: | 系统管理员 | 答复时间: | 2019-08-26 |
答复内容: | 根据规定,电价的制定权限在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562号文件,对清洁供暖电价进行了相应优惠,除此之外,在价格方面没有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